“双百计划”是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和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教高[2013]8号)文件精神,由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会同山东省教育厅共同组织实施。
“双百计划”自2013年至2017年分三批进行。计划要求我省设置法学专业的有关高校选聘100名左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的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全省范围内的公安、司法、审判、检察系统等有关政法部门选聘1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